东莞市虎门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港龙花园地块(简称:“本场地”),总面积93938.44平方米,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及大宁社区,东经113°41′45.89″E,北纬22°49′43.38″N。地块80年代曾种植香蕉,1993年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,整个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有380户村民拥有,1993年开始规划建设别墅区,1998年正式批准为住宅用地,建设用地批准书【1998】宅字第138866号,土地使用权人为虎门镇龙眼管理区,分别拟建“龙眼港龙花园”及“大宁大沙田住宅区”,因政策原因,本项目停止,地块内搭建的活动板房拆除。2003年政府通过征收的方式收回本地块,计划兴建“虎门富民国际商贸城”,2013年,业主与政府达成协议,拟开发成商业用地,土地使用权人为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。未来开发规划为二类居住、商住、金融用地。
2019年3月末受东莞市虎门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,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广东优策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2月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-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-初步采样分析工作以及定量评估环境风险工作。
调查结论: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满足相应的标准、规范、风险控制值的要求,本地块可不作为污染地块管理,未来作为居住用地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。
调查单位:广东优策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C2-401
联系人:周艳春电话:13433032560 0769-89763900
土地使用权人: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
联系人:王景泰电话:13412302488